繼續履行、不斷旅行。因為我想好好地探索這世界。



第一次踏在國外城市,竟有種說不出的興奮感。

因為身邊出現的不再是台灣人,而是世界各地的人接踵而來。



今天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二天,沒有什麼計劃。

只想好好地在這城市漫遊一番,感受當地的氣息。



這樣的旅行,何嘗不是一種享受?

與其不斷地趕行程,不如停下腳步仔細觀察這美麗的城市吧。



第一站,就讓我們來到gastown吧。

我們運氣很好,走沒幾步就巧遇一群人在拍電影哦。



雖然我對電影並非很有了解,但是看見一群人默默地在賣力著,心中不禁豎起了大拇指。

辛苦了,各位工作人員。



就連一旁的警察,也停下腳步前去致意。





原來,拍戲也是一門學問呢。

我們在旁邊站了數十分鐘,一聲不語的靜觀一切。

只是令我最好奇的一幕,是那工作人員將一群鴿子放生後,那鴿子該怎麼抓回來呢。



或許因此放生,也或許運用某些方式讓牠回籠。

Anyway,其實過程中許多細節還蠻有趣的。



再往前一段路,我們終於抵達Gastown最著名的地標啦。

它就是位於water st.和Cambie St.路口的Steam Clock。



無論何時,這裡總是聚集了許多遊客。

尤其當蒸氣鐘噴出白色蒸氣時,閃光燈更是不停地在閃爍著。



約略5公尺高的鐘,其運作方式也是很特別哦。

它透過地底的蒸氣來帶動時鐘發條運作,也使得每15min就會噴出濃厚的白色蒸氣。

不過味道不怎麼好聞就是了。



然後每次整點時,便會發出汽笛聲響。

當然,越接近整點時的人潮也會隨之增加哦。

每個遊客開始議論紛紛,並且期待它發出聲響的那刻。



來吧。趕快準備好相機、手機來迎接這刻吧。

3, 2, 1, Cheers!



奇怪,Steam Clock是最著名的地標。但為何此處稱為Gastown呢?

其實是因為在100多年前,有位商人John Deighton想在這代開間酒吧。

於是帶著一桶Whisky在街上和工人們宣稱,只要完工後便有喝不完的酒哦!

隨著酒吧崛起,也讓這帶迅速的繁榮起來。



不過因為Jack(他的暱稱)生前滔滔不絕、擁有舌燦蓮花的個性。

後人為了紀念他,就在Water st.和Carrall st.交界的廣場設立銅像,並稱他為Gassy Jack

這就是為何此處稱為Gastown之緣故啦。



這是Gassy Jack前的建築物與街道。

現在雖然看似冷清,但很久以前這裡可是很繁華的呢。



如果餓了,那就往餐廳的方向前進吧。

這就是這趟旅行的最大好處,想走就走、想停就停。

於是我們往餐廳出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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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辛普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